杭州余杭临平市民之家电话号码是多少

综合作者 / 月后网 / 2026-02-25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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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市民之家开放范围: “一主四副”5个中心,即临平市民之家,未来科技城、良渚、瓶窑和塘栖等4个分中心。 

杭州余杭市民之家工作时间:周末工作时间与工作日一致,上午8:30—12:00,下午13:30(冬令时13:00)--17:00(冬令时16:30)。

扩展资料

杭州余杭市民之家服务事项:

不动产交易登记、公积金服务、交通违法、城管违停处理、市民卡服务、医保社保服务、出入境服务等7大类服务事项。

其中,临平市民之家可实现7大类事项全覆盖,瓶窑分中心和未来科技城分中心可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公积金和医保社保,塘栖分中心和良渚分中心暂时只开放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理。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民之家双休日开放办理业务的公告

6月1起 杭州主城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问题一:余杭区无房证明哪里开 杭州主城区加上下沙滨江之江的话,可以去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开元路40号),或者下沙、滨江、之江那边的房管局都可以开的。如果是余杭的必须去余杭房管局开,萧山的必须去萧山房管局开。具体的你可以打87068826问问看的

问题二:余杭如何开无房证明 去余杭房管局档案科开啊,临平南大街那个

问题三:去临平市民之家办无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无房证明是在当地房管局开具的,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般手续费是15-20元,另外无房证明的有效期是字开具之日起一个月,过期后作废,需要重新再开具的。

问题四:余杭区有房产,杭州市区无房产,杭州市区的无房证明能开不? 开不了的哦 因为现在只要有房 不管在哪 再买房就都是二套哦

问题五:我是外地农村户口能在杭州余杭市民之家开无房证明吗? 一、无房证明是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局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

二、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自开局之日起,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局的。不同城市的房管局要求和政策不一样,一般开局无房证明需要手续费15-40元不等,具体收费以当地房管局的政策为准。

三、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局一份的。

四、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具体如下:

1,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

2,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受理的时间受到计算机程序和同名人多少的影响,但都是当时办结出具证明。

问题六:杭州市的三地无房证明怎么开? 10分 你可以持身份证到开元路45号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办理无房证明。工作人员应该会给你打印好的。

问题七:杭州无房证明哪里开 杭州主城区加上下沙滨江之江的话,可以去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开元路40号),或者下沙、滨江、之江那边的房管局都可以开的。如果是余杭的必须去余杭房管局开,萧山的必须去萧山房管局开。具体的你可以打87068826问问看的

问题八:外地农村户口能在余杭市民之家开无房证明吗? 一、无房证明是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局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

二、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自开局之日起,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局的。不同城市的房管局要求和政策不一样,一般开局无房证明需要手续费15-40元不等,具体收费以当地房管局的政策为准。

三、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局一份的。

四、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具体如下:

1,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

2,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受理的时间受到计算机程序和同名人多少的影响,但都是当时办结出具证明。

问题九:余杭市民之家无房领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 *** 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 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

问题十:问大家个事,开个无房证明去房管局还是市民之家 去房管局的。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日到本地房管局(或者住建局,或者房地产建议中心,或者房地产交易所,或者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政务服务大厅等等)现场办理即可。

自6月1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

区、江干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大江东产业

集聚区将于2016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仍按原登记办理,实施日期及相关事宜另行通告。

原有证书继续有效,新启用的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种。?

《不动产权证书》封面红底金字,印有国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内页记载不动产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内容,新增加不动产单元号,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附图页粘贴宗地图和房地产平面图等不动产界址示意图形。

《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记载抵押等登记事项

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

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主城区设10个不动产登记办证点

市国土资源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平海大厦、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共设立10个不动产登记办证点,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民中心办证大厅受理全市主城区各类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办理全市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全市单

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及市局委托的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符合条件的单套房屋等登记申请,可当场办结领证。

1.市民中心办证大厅:江干区新业路311号L楼二楼,电话:87008160;

2.平海大厦办证大厅:上城区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电话:89830003;

3.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秋涛发展大厦A座(四楼),电话:87926030;

4.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下城区白石巷256号,电话:87939822;

5.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江干区运河东路200号,电话:87654121;

6.拱墅区行政审批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北城街55号,电话:58237052;

7.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电话:87396179;

8.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滨江区泰安路200号,电话:87702468;

9.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89898535;

10.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杭新路中国美院东大门斜对面),电话:81109650。

办理不动产权证费用多少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原房屋登记费标准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无定着物的,根据杭政函〔2009〕168号规定,暂停征收土地权属调查费。

统一登记前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登记免收证书工本费。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不收费

2016年6月1日起,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承担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含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下沙)

和之江旅游度假区)的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业务(含原住保房管局的房屋登记资料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档案资料)。

需查询2016年6月1日之前登记的房屋登记档案纸质资料,请到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杭州市开元路40号,咨询电话:0571-87068826)办理。

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服务不收取费用。

服务网点及地址:

1.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档案服务大厅: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电话:88227566、88227569;

2.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电话:87702468;

3.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A10窗口,电话:89898535;

4.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杭新路中国美院东大门斜对面),电话:81109650、81109299。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5-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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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杭州余杭临平市民之家电话号码是多少”的话题介绍,今天主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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