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中国27城收紧楼市调控 微调加码或成调控重点

综合作者 / 月后网 / 2026-03-09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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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以来开启的中国楼市调控“收紧潮”仍在持续。观察认为,此轮调控多是针对局部楼市过热的快速反应,因此政策多以微调加码为主,此前被约谈的城市普遍出台调控新政。

10月9日晚间,徐州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从宅地供应、备案价格管理、装修行为与价格监管、房地产金融政策、限售等多方面给出指导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年8月,徐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增长11.6%,且2020年以来连续8个月保持11%以上的增速,房价增长较快。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指出,徐州此番政策最大亮点在于“一区一策”以及“价格备案后一年内不得调整”,主要是调整供应结构以及稳定房价。结合徐州新房成交数据来看,徐州城市核心区域的鼓楼区、贾汪区、铜山区2020年新房累计成交面积占全市比重的71.3%,而同期这三区的住宅用地出让仅占全市的44.2%,供应上仍有较大缺口。政策落地后,徐州房价增速有望逐渐稳定。

同日,绍兴市出台楼市新政,对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镜湖新区)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实行“双备案”制度。加推盘的备案价不能超过首次备案价,而新开盘项目“价格备案须综合考虑同区域内其他类似房源价格或地价与成本等因素”。

潘浩指出,此前绍兴仅仅是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稳定房价,此前仅有限售政策,并没有限购限贷约束,且2016年鼓励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再加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利好加成,市场保持较高热度。据机构统计,绍兴8月份的新房成交均价同比增长13.1%,且自4月以来环比持续增长。稳房价成为调控升级的主要原因。

据某地产研究中心统计,包括徐州和绍兴在内,下半年来已有27个城市陆续收紧楼市调控政策,30多次房地产收紧调控政策发布。

某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单独看徐州和绍兴的调控政策内容,与本轮收紧楼市的大部分城市接近,力度并不太强,主要是针对备案价格的收紧。但这种调整背后反映出调控风向的整体转变。

随着楼市逐渐走出疫情阴影,7月份以来,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已从上半年的全面趋于宽松,开始出现局部针对性的收紧趋势。

目前,潘浩指出,参加7月24日房地产工作座谈会(10个城市)、8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6个城市)的所有城市已全部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新政。

在政策连续升级之下,传统楼市旺季“金九银十”走势平稳。58同城、安居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9月份全国新房找房热度环比下跌1.7%。“十一”黄金周期间,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统计,重点10城日均销售面积为9.11万平方米,创下2015年以来国庆周的最低值,同比下降11.1%,国庆楼市交易“黄金周”已三年未现。

据新华社报道,12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座谈会上强调,坚定不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住房工作,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这是继7月24日房地产座谈会后,第二次房地产相关工作座谈会;两次同时提到“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会议对既有的调控政策给予肯定,但也有新的信号释放,其中不断完善的政策工具箱,则是房地产严格调控的政策导向。

肯定前期调控效果,严控的大方向不变

据新华社报道,12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已是今年第二次提及。据新华社此前报道,7月24日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曾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刻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好长效机制。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而彼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等1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此后,房企融资的监管持续加强。8月20日,央行、住建部召开座谈会,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三道红线”的监管新规由此在业界流传。

对于12月3日房地产相关工作座谈会上高层的发声,建诚晟业联合创始人苑承建解读称,与之前的表述精神类似,再次强调“三稳”目标、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手段等调控主基调。可以看出,中央对前期市场调控效果给予了肯定,而且要继续坚持深入,政策大方向不会改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高层此次表态是对既有的调控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给予了肯定,后续也将延续。总结起来包括:在房地产定位方面,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在房地产和宏观经济的关系方面,继续强调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在房地产调控方面,提出了要完善政策工具箱,这也再次印证房地产市场严管的政策导向。

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着力点,落实力度将加大

此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好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更好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日常监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租赁住房,在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对此,严跃进认为,“十四五”期间房地产市场有很多新的特点,比如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的双体系建立,这有助于真正切合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尤其是租赁市场的发展将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值得关注的,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着力点,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

从表述的内容来看,严跃进认为,过去有“政策性租赁住房”的表述,而现在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使得租赁住房的定位更加清晰。这也是提高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地位,对于租赁住房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

苑承建则解读称,目前租房(特别是长租公寓)领域暴雷频发。此次座谈会强调处理好基本保障与非基本保障、政府与市场,以及中央与地方等多层次关系,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市主体责任。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在土地多渠道供应、集体用地建设租赁用房、租赁价格和租金托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落实力度还会加大。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下半年以来,已有深圳、杭州、武汉、成都、重庆、西安等多地发布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新规。

坚持不搞“一刀切”,房价异动城市或面临收紧

在此次座谈会上还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强化政府保障作用,也要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坚持不搞“一刀切”,鼓励和指导城市政府因地制宜,完善住房保障方式,落实好城市主体责任。

对此,苑承建进一步分析表示,此次再度强调城市主体责任,结合下半年以来杭州、成都、宁波、西安等城市政策环境收紧来看,今后各地因城施策力度或将进一步加大,短期内热点城市因房价、地价波动导致政策收紧的情况还会进一步出现。同时,在房地产金融调控取得成效之后,供需两端监管仍将进一步加强。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每次高层的表态,都并非穴来风,年底个别地方出现的“万人抢房”“众筹打新”等现象再次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又比如,今年8月16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发表文章指出,房地产泡沫是威胁金融安全的最大“灰犀牛”。而在11月30日,郭树清在文章中再次提及,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对于未来调控政策走向,苑承建分析称,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短期内仍将维持调控力度不变,热点城市继续针对性收紧。而中长期将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住房工作规划。“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仍是总体精神,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是总体目标,房价平稳是政策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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