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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
新疆“四史”是指:新疆地区演进史、民族宗教史、反分裂斗争史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发展史,即新疆发展简史。
新疆“四史”是对“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新疆是多种宗教并存地区”、“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具体解释。
2、意义:
学习新疆“四史”才能切实增强对中华民族、对中国***、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了解了新疆历史,就能区分真假,就不会轻信、盲从,就能让各族群众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团结一心,砥砺前行。
学习新疆“四史”才能深刻认识党中央确定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历史渊源,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对落实总目标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坚定坚决落实好总目标,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历史使命。
扩展资料:
《新疆发展史简史》考察了西部与新疆的渊源,梳理了新疆与历代中央政府的关系,揭示了新疆多民族共存共存的特点,各种文化的兼容与融合,特别充分肯定在中国***和中央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新疆各族人民发扬努力工作,勇往直前。
历史地图。《简明新疆地方史》封面图案是一个历史地图,《简明新疆地方史》是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编写的一部关于新疆地方历史的著作。全书共分为七章,分别论述了先秦至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五代宋辽金时期、元明时期、清朝时期、辛亥革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期的新疆地区历史。
新疆地方史重要知识:西汉对西域的治理
西域都护府是汉朝中央政府在西域的最高军事行政机构。都护府管辖的范围在《汉书》中有明确的记载:西域50余国中,除康居、大月氏、安息、罽宾、乌弋山离因距离中原“绝远”不属西域都护管辖外,其余都在西域都护府管辖之下。即天山南北、帕米尔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广大地区.都在西域都护府统辖之下。
汉朝对西域的治理,主要有下列措施:
(1)派遣官吏 : 西域都护是汉朝委派管理西域事务的最高官员。西域副校尉是仅次于都护的官员。又称副都护或都护副贰,级别与都护同。他们都由中央任免。都护府的属官有丞(chéng)一人,司马(或军司马)、侯(军侯)、千人(带兵头目)各二人,均由都护任免。随着屯田的发展,汉朝从公元前48年复置戊己校尉,也由中央直接任免,秩比二千石。
(2)册封地方首领颁发印绶: 汉朝统一西域后,西域各地的行政组织仍然保留了原来“国”的称谓。其首领由中央任命原有的国王担任(地方仍由原地方政权首领管理。但国王及各级官吏都必须由汉朝中央政府册封和授予印绶)。
汉朝颁发给西域各地方政权的首领和官吏的印绶有两种:一是金印紫(z)绶(shòu),高级官员佩(pèi)带(dài);二是铜(tóng)印(yìn)墨(mò)绶(shòu),级别较低的官员佩带。
(3)实行屯田 : 西域都护的主要职责是总领天山南北两道,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因此,屯田成为最主要的军事建设和生产建设措施。在汉武帝之时,汉朝势力刚一深入西域,为了解决过往使者的食宿问题,就开始屯田。在渠(qú)梨(lí)(金库尔勒西南),轮台,伊循(今若羌县境),伊吾卢(今哈米)等地设置过十几个屯田区,扩大了耕地面积,基本上解决了驻军,往来使者和商旅的粮食供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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